防范宗教渗透 抵御校园传教

发布者:李超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228



什么是传教活动

传教活动即传播政教或传播宗教教义,劝人们信教。个人接触、交谈、公开宣讲、用大众传播媒体、要理讲授、送圣经和书籍等均属于传教行为!

校园传教到底有何危害

在思想侵蚀影响方面:“境内外地下宗教组织和势力利用宗教手段,向大学生群体传播西方宗教文化和宗教思想,扩大宗教影响力,企图改变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动摇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在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一些地下教会要求学生“无条件奉献”,鼓动学生向教会奉献金钱、时间,甚至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对学生实施精神控制,要求学生“一旦加入、不得退会”。一些参加地下教会的学生学业大幅下滑,心理、性格也发生很大变化,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校园传教行为和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干扰了校园正常秩序,影响了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此外,一些宗教异端组织除了实施非法敛财、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外,还煽动信徒与政府对抗,破坏正常的宗教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校园传教的途径

高校由于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传教之地。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缺乏生活经验,也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些因素使得大学生们成了理想的传教对象。校园传教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如果遇到下列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1.在校园的小路上被拦下询问你是否对某些宗教感兴趣。

2.进入你的宿舍内,劝你们加入宗教组织,发放传单邀请你参加宗教集会。

3.电话进行宣传,劝你加入宗教。

4.在宗教节日期间邀请你参加各种宗教活动。

5.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小礼品来让你加入各种宗教交流群等。

校园传教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如何抵制校园传教行为

高校不是宗教场所,严禁非法传教、举办宗教活动。如果有人在校园内传播某某教义、宣称只要加入他们的组织就可以得到利益、保平安,而且行动诡秘、使用暗号等,就要警惕小心、不能轻信。

在校外,要拒绝到非宗教场所参加任何宗教活动;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加一些非法传教组织开展的活动;拒绝参加某些打着公益、扶贫、就业、音乐分享等旗号开展的宗教活动;在察觉到不利于校园和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或学校保卫部门。

在互联网上遇到不明传教人员时,不要轻信他们的宣传,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个人困惑,以免被误导。做到文明上网,不浏览邪教网站,对邪教邪说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

遇到传教者正在校园内传教或者诱惑同学入教,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并配合校保卫或警方对传教人员进行控制。对于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有人拉你入教,要明确告知他们自己不参与,遇上传教分子纠缠,机智与其周旋,尽量往人多的地方靠拢,然后在安全的情况下报警或求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