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学院课程质量提升计划(试行)》(滨院政〔2018〕166号)《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350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现有课程建设项目情况检查,对建设期满并已完成建设目标的校级课程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同时认定(原来称立项)一批通识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创新与创业类课程、校企共建课程、全英文(双语)教学课程重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项目检查
1.检查对象
我校未结项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省级精品课程)和已结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建设项目。
2.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已结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建设项目重点检查课程在泛雅平台的搬迁及利用情况。未结项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情况,及在泛雅平台建设和使用课程情况。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11月6日-11月18日)
已结项课程项目和未结项课程项目(不包含本年度拟申请结项课程)要认真进行自查,检查课程在泛雅平台建课及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设的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填写《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于11月18日前报课程归属单位。
(2)所在单位检查阶段(11月19日-12月8日)
课程所在单位要组织“课程项目建设调度会”,详细了解每个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在泛雅平台建课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同往年相同,泛雅平台建课及课程使用情况纳入对二级学院的年度考核),同时了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项目组解决遇到问题,督促项目组加强建设,并引导课程积极将建设成果应用到教学中,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
会议结束后,形成检查工作总结,总结和本单位《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于12月8日之前电子版发至课程建设邮箱:bzjwcjyk@163.com。
(3)学校检查阶段(12月9日-12月20日)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泛雅平台建课情况、教学应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3.几点注意事项
(1)自查和检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进展缓慢的课程建设项目将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予以撤销。
(2)课程建设项目归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以查促建,加强对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已结项和未结项的项目)的经费投入,做好规划。
(二)验收结项
1.结项条件
申请2019年度结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任务,同时完成在泛雅平台或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的建课任务,课程成果应在教学中应用,且应用效果较好。
2.结项程序
(1)准备结项材料
符合结项条件的课程建设项目组填写《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结项报告书后面需附“课程建设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教学论文”等材料。应用证明应具体,应用证明原件附在一个结项报告书后面即可;论文报送复印件即可,学校通过数据库确定真伪,无需再提交原件。
课程建设成果应用证明中提到的效果,要有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审核结项资格
结项报告书和支撑材料报课程归属单位,归属单位要进行认真审核结项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学校。
(3)学校验收
学校收到结项材料后,启动结项评审验收工作。
(4)结果公布
结项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公示后,予以公布。
3.结项材料
(1)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要有目录)
以上结项材料由课程归属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jwcjyk@163.com。
4.几点注意事项
(1)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结项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课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各教学单位和课程组要高度重视验收结项工作,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果,以保证顺利通过验收。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申请结项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材料的审查和审核。
(3)建设期限已满,但因未完成预定目标而未申请验收结项的课程项目,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项目,课程组须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结项方案(不超过一年),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随其他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4)结项后的项目应及时把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和教学管理实践中。
(三)课程建设项目认定
1.建设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以优质课程建设为抓手,按照“认定一批、建设一批、带动一批”的建设思路,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为着眼点,进行课程建设项目认定,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对全校课程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认定目标与范围
2019年度拟认定建设一批优质课程,具体门数视申报课程的门数和质量而定。
本次认定面向本校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创新与创业类课程、校企共建课程、全英文(双语)教学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认定。
3.认定课程要求
(1)课程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为课程主讲教师;
(2)推荐课程应在“滨州学院课程中心”、智慧树平台、“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完成建课,应具备较完整的课程资源;
(3)推荐课程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4)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过课程建设项目没有完成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原则上应达到《滨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
(6)由课程团队自愿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择优推荐课程。
(7)全英文(双语)教学课程同时还应符合《滨州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滨院政〔2012〕310 号)要求。
4.认定程序
(1)课程推荐
课程负责人自愿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推荐书》(附件3),各教学单位组织对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向学校推荐。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重点建设课程,并给予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
(2)课程认定
认定为重点建设的课程,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订课程建设任务书,明确课程建设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建设期一般为二年。
二年建设期内,学校依据课程团队每年提交年度建设和运行报告和不定期督查结果,认定符合优质课程建设标准的课程为优质课程。
(3)认定后管理
本次认定的课程,均须进一步建设与完善,在认定期内需连续提供教学服务,积极开展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改革,不断完善网络平台资源与课程内容更新等。学校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每年将组织课程应用考核,对课程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4)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课程建设推荐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推荐书》、《滨州学院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jwcjyk@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2: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3:滨州学院课程建设项目推荐书
附件4:滨州学院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附件5:滨州学院现有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联系人:段宇祥,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