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8〕1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金额
共评选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乐于助人,2017-2018学年无任何违纪情况,无不及格课程。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018届毕业生不再参评)。具体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学生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3、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
4、2018年度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本次资助和今年9月即将开展的奖助评审工作需统筹安排。
三、评选工作程序
1、学校评选。(1)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本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情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6月13日前)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应的推荐表。(6月13日)
(3)初评初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经班级、学院进行评议审核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张榜公示3天。(6月13日-6月15日)
(4)学校审核。各学院将拟受助学生推荐材料报党委统战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6月19日-25日)
(5)名单上报。受助名单经校党委研究同意,上报省委统战部。(6月26日)
2、确定受助学生。由省委统战部和泛海集团研究后,确定最终受助名单。
3、举行捐助仪式。由省委统战部和泛海集团联合举行2018年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金发放仪式。发放仪式后,学校由财务部门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资金汇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学生材料规范性预审。学院公示期间(6月13日-6月15日),需要将初审学生《“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电子版发邮箱tsoung@163.com。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推荐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2、报送材料及时间。各学院将初评初审通过、本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申报材料(已按反馈结果修正)进行汇总,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务中心一楼112室)。联系人:宋涛,联系电话:3195855(85855),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tsoung@163.com。逾期不报送的将视为放弃。
报送材料如下: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资助方式统计表》(各一式两份)(报送时间6月15日下午17:00前)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报送时间6月15日下午17:00前)
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证明、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一式两份(原件由学院审核)(报送时间6月19日下午17:00前)
④《公示结果报告单》(一式两份)(报送时间6月19日下午17:00前)
⑤《受助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受助学生典型案例(报送时间6月25日下午17:00前)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评选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和表格请向本学院辅导员老师获取。
3、推荐表填写要求。《“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填写前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除签名外,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空格内使用4号仿宋,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无效。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是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扶危济困的重要载体,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各单位要将评选、公示等情况形成评选工作报告(含公示照片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tsoung@163.com。
2、规范程序,阳光资助。各学院要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拟受助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认真审核有效证件和证明。要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严格时间,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受助范围。
3、为帮助受助学生发展,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自2016年8月搭建了“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将在求学、深造、创业、就业等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历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及其他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加入“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加入方式可登录网站了解。
学校设立监督电话:3190186、3195855和监督信箱:bzxytzb@126.com、xszz@bzu.edu.cn,各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党委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11日

